7月17日上午,银保监会就银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力度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会议强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力度的七项措施,分别是:一是深刻认识做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意义。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货币政策传导,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必须加快提升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坚定不移地做好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在内的普惠金融工作。
二是加快建立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激励机制。要制定独立的信贷计划,优化统计核算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细化尽职免责办法,激发基层员工做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前期制定的有关计划和工作方案。大中型银行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贷款价格,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降。逐步降低对抵押担保和外部评估的依赖,从源头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负担。
四是打通信息渠道。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数据,综合利用内外部数据,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渠道、智能化审批流程、差异化贷后管理等新型服务机制,满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特色化融资服务需求。
五是积极帮扶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要分类施策,为发展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雪中送炭”,谋求双赢,坚决摒弃“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六是要正确理解、妥善把握监管政策意图,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中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七是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和地区出台的普惠融资服务优惠政策。用好各级政府的风险补偿基金,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力。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积极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今年6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界面新闻)